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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信贷风险防控的对策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3-05-14 17:29:16 人气:935

笔者在工行系统多年从事信贷审查审批工作,在审查审批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,暴露了一些风险,需要引起注意,防范未然。

问题表现:


  (一)小企业客户准入门槛问题。今年以来,由于信贷规模偏紧,小企业普遍资金紧张,融资困难,融资成本加大。在今年经济形势不乐观的形势下,由于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低,而小企业民间借贷的情况又增多,加剧了的小企业融资风险。而一些支行未认真甄别客户的资产实力,近来,有些支行新营销了一些新成立的小化工企业、小皮革企业和小医药企业,这些企业注册资本不高,有的企业仅50万、或100万实收资本,实力不强,抗风险能力较低,且有些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,或仅提供一纸排污许可,一些企业环境污染较重,离绿色信贷也有一定差距。

  (二)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办理贸易融资业务问题。由于贸易融资业务是工行大力推广得业务,为了营销客户的需要,一些行并未围绕优质客户、核心企业的上、下游企业办理贸易融资业务。办理保理业务,存在着一些两头在外企业,尽管每笔保理业务均会提供相应的交易合同及相关增值税发票,但让渡给工行的应收帐款对应的货款是否已回笼,或者是否虚列、或者是否存在坏帐无从考证,应收帐款的真实性无从把握。工行做的一些保理业务未围绕核心客户的上下游客户而做,如果购货方实力不雄厚或者本身借款人信用不好,没有第二还款来源做保障,第一还款来源又不充足的时候,极易形成风险。


  (三)抵押和现金流问题。存在重抵押、轻现金流现象,未关注第一还款来源。在营销中,有些支行认为只要有抵押就可以办理业务,不注重考察企业现金流状况,如新成立的企业或新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,现金流较小,且无法覆盖贷款,而认为有抵押物,而同意企业申请较大金额的流动资金贷款,但实际上有些工业园的工业用地和房屋存在土地款返还,处理需园区管委会的同意,变现能力不强,处理相当困难。


  (四)评级授信问题。存在评级授信偏松情况,在评级流程定性评价中虚高了一些指标,导致信用等级偏高。有些支行存在为了办理贸易融资业务,故意把相关指标提高的情况。在核定授信额度时,未充分考虑企业债务的承受能力及综合还款能力,也未考虑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及用款进度,而申请核定大额度的授信。


  (五)抵押物估值问题。在抵押物的评估过程中,有些企业的抵押物存在估值偏高的风险,工业园中的土地厂房,有些抵押用地在相对偏远的乡镇,变现能力较差、难度较大。在评估时存在为贷款而做押品,押品价值的高低取决于贷款额度的多少,未能主要考虑其风险点问题,如土地出让金是否存在返还,市场交易的变现能力等,存在能否及时变现的风险。另外,贷款发放后,未能及时察看及重评抵押物,对抵押物的即时变现价格,价格波动情况未能引起足够重视。特别对于商品融资业务,由于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,未能及时监控其价格和质押物数量的变化情况,极易导致数量和价值不足,出现风险。


  (六)法人代表或控股股东违约问题。有些企业法人代表或控股股东存在融资、信用卡违约,有的违约次数较多,甚至有的列入了禁入类客户,支行未能引起足够重视,对违约的原因调查相对简单,多数说明均是工作忙忘记还款等,有的股东几十次逾期违约也是同样理由,原因说不过去,如果借款人人品有问题,极易产生风险。同时,调查中对贷款发放后,债权实现有无风险,风险是否可控表述不明。


  小微企业的风险防控思路


  鉴于以上问题,为有效防范小企业信贷风险,保障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及思路:


  (一)在客户选择上,总体原则上按上级行文件要求准入。对企业准入设置一些基本量化指标,如自有资产的多少、销售收入的大小、固定资产的多少等,具体操作上应该挑选一些实力较强,符合行业及信贷政策,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为目标客户。新成立的企业先暂时考察一段时间或先以小额融资建立信贷关系,视企业前景逐步做大、做强,增加贷款,不要一步到位。对较偏远乡镇的企业在现金流充足的情况下先发放小额融资。

          (二)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是工总行及其省行提出的调整信贷结构的要求,在办理贸易融资业务时,应大力发展优质客户、核心企业的上、下游企业的贸易融资业务。谨慎办理其他贸易融资业务,特别是两头在外、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的贸易融资业务,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:


  1.在办理贸易融资业务时要重视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的调查,从企业经营范围、月年度生产能力,根据购销合同、应收账款发票原件(必要时向税务机关核实发票真伪)和购货方验货证明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,必要时可索取出库单、发货单、提货单、运输单据、入库单等单据,判断交易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。重点核实应收账款权属是否清楚,不存在瑕疵、转让、设定质押或异议登记等情况。


  2.从严审查关联企业之间的贸易背景。将贸易融资与企业的物流、资金流紧密结合,注重和强化第一还款来源,杜绝假贸易融资现象。


  3.将对贷款企业的调查与对其交易对手的调查相结合,注重对其交易对手资信实力和双方贸易关系的分析。贸易融资业务同样存在信用风险、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,贸易融资业务并不是低风险业务,更不是无风险业务,只是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更能够及时识别和防控。贸易融资业务不仅要关注客户风险,还要关注客户产业链上的相关客户的风险。只有把握交易双方的风险才能把握贸易融资的风险。


  4.对销货方的客户结构和销售明细,购销双方产生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、主要产品组成、周转率、坏账率等情况的调查分析需要加强。


  (三)现金为王,关注抵押,重视第一还款来源。既要注重考察企业的现金流,保障第一还款来源充足,同时又要在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的情况下办理合法有效足额的抵押。必要时,可追加企业主要股东及其配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,防止抽逃债务的发生。


  (四)按照工总行、省行评级授信管理办法,真实、客观、实事求是地进行评级,对其还款能力及意愿做出评价,不宜为提高信用等级而人为放松定性评价,提高指标得分。在风险控制范围之内合理核定其授信额度,从严核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。


  (五)抵押物估值应根据谨慎性原则,合理核定抵押物价值,剔除抵押泡沫,在抵押物价值之内确定融资金额,使押品能够“看的见、摸的着、押的住”,从而确保贷款放得出、收得回、有效益。及时关注抵押物的价格变化等情况,抵押物到期或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重新评估,防止出现缺口。


下一个:贷款承诺与现金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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